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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府:內政部同意「這個」後,即啟動社宅包租代管招標
新聞摘要
  • 臺北市府:內政部同意「這個」後,即啟動社宅包租代管招標
【MyGoNews林湘慈/綜合報導】臺北市前積極配合中央辦理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1期試辦計畫,自2017年10月底計畫開辦至今,期間北市府透過各式管道行銷本計畫,截至2019年11月底房屋物件開發(fā)期限為止,累積媒合數1,166戶,達成率為中央分配目標戶數2,200戶之53%;就媒合戶數而言,臺北市已居全國之首。
 
有鑑第1期試辦計畫成效尚有進步空間,為強化執(zhí)行第2期計畫效能,都發(fā)局多次召開精進策略座談會,並建議中央政策解決租屋市場稅制等系統(tǒng)性問題,惟均未獲正面回應?;吨醒氲胤焦餐苿由缯呒笆忻裥枨?,臺北市方提出申請第2期計畫,於2019年9月終獲中央核定,較六都其他縣市為晚,計畫獲核定後,即刻啟動招標前置作業(yè),期間並無延宕。
 
同時,為保障有居屋需求民眾權益,都發(fā)局亦於2019年8月再次提請中央第1期計畫之房屋物件開發(fā)期由配合2期計畫招標期間展延媒合期間,於2019年11月5日始獲中央同意,惟僅同意展延至11月,臺北市已積極辦理招標作業(yè),並於12月中旬辦理第二期公告作業(yè),同時就已加入第一期計畫之房東房客,持續(xù)提供服務,並無所謂空窗期產生。
 
另基於公益性出租輕稅政策,臺北市持續(xù)率先全國,針對社會住宅包租代管之出租人所出租之房屋,給予折減其房屋課稅現值50%,並以最高折減房屋課稅現值750萬元為上限,將於2020年7月1日生效。除了包租代管建議中央在機制上調整、房屋稅折減外,也同時建議放寬租金補貼每人動產限制,經該署研議後於2019年底放寛動產金額等條件,將於2020年7月施行,預計可協助更多民眾安居臺北市。
 
有關臺北第2期計畫招標情形,前已於2019年12月中旬上網公告招標;投標廠商數計3家。惟經資格審查後,僅1家進入評選且評選結果無優(yōu)勝廠商 故予廢標;都發(fā)局並於廢標後旋即上網第2次公告作業(yè),無延宕。本案於2020年2月19日開標,續(xù)辦評選作業(yè)。本案刻正辦理相關行政作業(yè),俟選出優(yōu)勝廠商後即可開辦,預計將於3月執(zhí)行。
 
臺北市依住宅法多元積極推動社會住宅,落實居住正義,市府除了在執(zhí)行過程反應建議中央,也同步就可修正之法令進行率先調整施行,各項政策在量能皆為全國之先,臺北市再次呼籲中央應該正視地方執(zhí)行需要,積極協助共同推動。